在廊坊家庭装修中,业主经常私自改动装修项目,但是须不知家庭装修一些项目是不可随意更改的。为了确保房屋结构安全、满足防火要求,保证配套设施能够正常使用,业主在家庭装修中不能进行以下项目。
1、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、拆除链接阳台门窗的墙体、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。连窗门的窗台墙是可以拆除的。
2、不得随意增加楼房地面静荷载、在室内砌砖或者安装重量大的吊顶、安装大型灯具或吊扇。吊顶应采用轻钢龙骨或铝合金龙骨及周边木;吊扇的扇幅直径不得超过1.2米。
3、不得任意刨凿顶班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。沿顶班地面走向的电线要穿管,已有的暗埋电线不可任意改动,已有的明装电线可改为暗线,但沿墙、沿顶走向的暗线必须穿管。
4、不得破坏、拆除或改装厨房、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。
5、不得破坏、拆除或改装给水、排水、采暖、煤气、天然气等配套设施。
6、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及塑料制品。
7、不得将分体式空调机的外机装在阳台栏板上,阳台上不得堆放重物。
8、不得在多孔钢筋混泥土上钻深度大于20毫米的孔,不得将钢钉打到砖砌体上。